欧盟要求: 第 2014/68/EU 号指令(以下简称《压力设备指令》)规定了与压力设备相关的要求,以便为人员、家畜和财产提供高度的健康和安全保护。这些要求包括压力设备设计和制造的安全目标、贴标要求、适用的合格评定程序。《压力设备指令》还规定了制造商、进口商和分销商的义务。
如果您制造、进口或分销压力设备,则必须遵守《压力设备指令》的要求。您还必须遵守实施《压力设备指令》的成员国内的国家法律法规。
请参阅下文,了解有关欧盟要求的更多信息。
UK 要求: UK 第 2016/1105 号压力设备(安全性)法规(以下简称《压力设备法规》)规定了与压力设备相关的要求,以便为人员、家畜和财产提供高度的健康和安全保护。这些要求包括压力设备设计和制造的安全目标、贴标要求、适用的合格评定程序。《压力设备法规》还规定了制造商、进口商和分销商的义务。
在下列地区销售商品,则需遵守不同的规则: (1) 大不列颠(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以及 (2) 北爱尔兰。
如果您制造、进口或分销在 UK 销售的压力设备,则必须遵守《压力设备法规》的要求。如果您还在亚马逊欧盟网站上销售这些商品,那么您还必须遵守实施《压力设备指令》的欧盟成员国的国家法律和法规。
请参阅下文,了解有关 UK 要求的更多信息。
本材料仅供参考,不得代替法律建议。如果您对与商品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有任何疑问,建议您咨询您的法律顾问。本材料仅反映撰写之时的情况,欧盟和英国的相关要求可能会发生变化(特别是鉴于英国脱欧的发展态势)。请您参阅与您商品相关的最新英国脱欧指南(见下文),详细了解在过渡期结束后可能对您造成影响的变更。
《压力设备指令》适用于最大允许压力 PS 大于 0.5 巴的压力设备和组装件,
包括容器、管道、安全配件和压力配件,也包括受压部件的配件,如法兰、喷嘴、联接头、支架和吊耳(如适用)。该指令还适用于组装件,即由制造商对若干件零部件进行组装而构成的可正常使用的完整压力设备。
《压力设备指令》所涵盖的商品示例:外壳和水管锅炉、热交换器、设备容器、工业用管道、安全阀和屈曲杆。
有一些商品不在《压力设备指令》的涵盖范围内。示例包括:喷雾器、专用于核用途的商品、终端消费的碳酸饮料瓶或罐、热水加热系统中的散热器和管路,以及用于盛放气压不超过 0.5 巴的液体的容器。
《压力设备指令》规定了压力设备的制造商、授权代表、进口商和分销商应履行的义务。
合格声明和 CE 标志
制造商的责任包括:
进口商的责任包括:
分销商的责任包括:
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于压力设备在欧盟销售或供应后将技术文件和合格声明保留 10 年。
贴标和信息
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确保压力设备带有以下信息:
分销商必须:
如果无法在压力设备上标明此类信息,则应将其贴在压力设备的包装上或写入设备随附的文件中。
此外,压力设备必须附有说明和安全信息(包含《压力设备指令》附录所要求的信息)。应使用消费者、其他用户和相关机构易于理解的语言提供上述信息。
如果分销商发现压力设备或组装件不符合《压力设备指令》附录 I 中规定的基本安全要求,则不得销售该商品。如果压力设备或组装件存在风险,分销商必须通知制造商或进口商以及相关机构这一情况。
制造商、进口商和分销商应立即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根据情况使该压力设备符合相关法规,或者将其撤出市场或召回。
如果压力设备存在风险,则制造商、进口商和分销商应立即通知其销往成员国的国家主管机关,并详细说明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和采取的任何纠正措施。
制造商、进口商和分销商应按照合理要求以纸质或电子形式向国家主管机关提供所有信息和文件,以证明压力设备符合《压力设备指令》的规定。他们还必须应主管机关的要求,配合其采取行动,以消除与这些商品相关的风险。
强烈建议您访问欧盟委员会网站,了解有关《压力设备指令》的更多信息:
https://ec.europa.eu/growth/sectors/pressure-gas/pressure-equipment/directive_en
http://ec.europa.eu/DocsRoom/documents/33402
《压力设备法规》适用于在 UK 销售的所有商品,但大不列颠(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以下简称“GB”)和北爱尔兰的适用条款有所不同。您可以在下方了解有关北爱尔兰(以下简称“NI”)适用条款的更多信息。
《压力设备法规》适用于最大允许压力 PS 大于 0.5 巴的压力设备和组装件,
包括容器、管道、安全配件和压力配件,也包括受压部件的配件,如法兰、喷嘴、联接头、支架和吊耳(如适用)。该指令还适用于组装件,即由制造商对若干件零部件进行组装而构成的可正常使用的完整压力设备。
《压力设备法规》所涵盖的商品示例:外壳和水管锅炉、热交换器、设备容器、工业用管道、安全阀和屈曲杆。
有一些商品不在《压力设备法规》的涵盖范围内。示例包括:喷雾器、专用于核用途的商品、终端消费的碳酸饮料瓶或罐、热水加热系统中的散热器和管路,以及用于盛放气压不超过 0.5 巴的液体的容器。
《压力设备法规》规定了压力设备的制造商、授权代表、进口商和分销商应履行的义务。
合格声明和合格标志
制造商的责任包括:
进口商的责任包括:
分销商的责任包括:
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于压力设备销售或供应后将技术文件和合格声明保留 10 年。
贴标和信息
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确保压力设备带有以下信息:
分销商必须:
如果无法在压力设备上标明此类信息,则应将其贴在压力设备的包装上或写入设备随附的文件中。UK 政府已经发布了关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提供 GB 进口商可追溯性信息的替代方式的指南。请参阅下方的“英国脱欧: UK 政府指南”部分,查看此指南的链接。
此外,压力设备必须附有说明和安全信息(包含《压力设备法规》附录所要求的信息)。以上信息应使用英文。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在 GB 销售的带有 UKCA 标志的商品需要提供符合 UK 法律和标准的特定合格声明。请参阅下方的“英国脱欧: “UK 政府指南”部分,以获取 UK 政府对此发布的指南的链接。
如果分销商发现压力设备或组装件不符合《压力设备法规》附表 2 中规定的基本安全要求,则不得销售该商品。如果压力设备或组装件存在风险,分销商必须通知制造商或进口商以及相关机构这一情况。
制造商、进口商和分销商应立即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根据情况使该压力设备符合相关法规,或者将其撤出市场或召回。
如果压力设备存在风险,则制造商、进口商和分销商应立即通知贸易标准机构(或 HSE,他们在工作中会使用此类设备),并详细说明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和已采取的所有纠正措施。
制造商、进口商和分销商应按照合理要求以纸质或电子形式向国家主管机关提供所有信息和文件,以证明压力设备符合《压力设备法规》的规定。他们还必须应主管机关的要求,配合其采取行动,以消除与这些商品相关的风险。
请注意,根据《北爱尔兰议定书》,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NI 将适用不同的规则。具体而言:
UK 政府已经发布了关于英国脱欧后在 GB 和 NI 销售商品的指南。该指南为制造商、进口商和分销商提供了有关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需遵守的合规性要求的信息,包括:
我们建议您查看此指南以及适用于您商品的任何其他特定 UK 政府指南。对于这些法律法规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将如何适用于您的商品,如果您存有疑问,应咨询您的法律顾问。
您可以在此处找到英国脱欧指南:
我们强烈建议您查看商品安全和标准局提供的指南:
https://www.gov.uk/government/publications/pressure-equipment-safety-regulations-2016
我们还建议您访问 UK 的 Business Companion 网站,该网站包含有关 UK 商品合规性规则的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