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要求: 欧盟第 2014/53/EU 号指令(以下简称《无线电设备指令》)用于监管无线电设备。《无线电设备指令》从总体上概括了欧盟无线电设备设计和制造的基本健康与安全要求及电磁兼容性要求、无线电设备贴标要求,以及适用的合格评定流程。
如果您制造、进口或分销在欧盟销售的无线电设备,则必须遵守《无线电设备指令》的要求。您还必须遵守实施《无线电设备指令》的成员国内的国家法律和法规。
请参阅下文,了解有关欧盟要求的更多信息。
UK 要求: UK 的无线电设备法规 2017/1206(以下简称《无线电设备法规》)用于监管无线电设备。《无线电设备法规》从总体上概括了无线电设备设计和制造的基本健康与安全要求及电磁兼容性要求、无线电设备贴标要求,以及适用的合格评定流程。
如果您制造、进口或分销在 UK 销售的无线电设备,则必须遵守《无线电设备法规》的要求。在下列地区销售商品,则需遵守不同的规则: (1) 大不列颠(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以及 (2) 北爱尔兰。如果您还在亚马逊欧盟网站上销售无线电设备,那么您还必须遵守实施欧盟的无线电设备指令 (2014/53/EU) 的欧盟成员国的国家法律和法规。
请参阅下文,了解有关 UK 要求的更多信息。
本材料仅供参考,不得代替法律建议。如果您对涉及您商品的法律法规有任何疑问,建议您咨询您的法律顾问,并参考实施《无线电设备指令》的各国的法律法规。本材料仅反映撰写之时的情况,欧盟和英国的相关要求可能会发生变化(特别是鉴于英国脱欧的发展态势)。请您参阅与您商品相关的最新英国脱欧指南(见下文),详细了解在过渡期结束后可能对您造成影响的变更。
《无线电设备指令》适用于无线电设备。无线电设备的定义为:
《无线电设备指令》附录 I 中列出了一些例外情况(其中包括某些航海设备、无线电业余爱好者使用的某些设备)和专门用于公共安全、国防和国家安全活动的无线电设备。
此外,当局可能会通过授权法案来指定受其他基本要求约束的无线电设备的类别或分类。到目前为止,只有授权法规 (EU) 2019/320 会从 2022 年 3 月 17 日起,要求移动设备应确保在紧急通信中可以传输呼叫者的位置。
《无线电设备指令》规定了制造商、授权代表、进口商和分销商应履行的义务。
合格声明和 CE 标志
制造商的责任包括:
进口商应负责确保以下事项:
分销商的责任包括:
贴标和信息
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确保无线电设备带有:
分销商的责任包括确认无线电设备是否带有 CE 标志、类型、批次、序列号或可识别该设备的其他元素,以及制造商和进口商的详细信息。
如果无法在无线电设备上标明此类信息,则应将其贴在无线电设备的包装上或写入设备随附的文件中。
此外,无线电设备还必须附带相应的说明、安全信息、合格声明或可访问合规声明的网址。
如果某些成员国或某个成员国内的某一地区对无线电设备的交付使用或使用授权要求方面有限制,则包装上提供的信息必须可用于识别这些成员国或这一地区。
注册
自 2018 年 6 月 12 日起,如果无线电设备类型所属分类为不完全受《无线电设备指令》基本合规要求约束的某些无线电设备分类,则必须由制造商进行注册。无线电设备上应贴有分配的注册号。
如果无线电设备不符合《无线电设备指令》的规定,制造商、进口商和分销商应立即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使该无线电设备符合该指令的规定,并在适当情况下撤回或召回相关商品。
如果无线电设备存在风险,则制造商、进口商和分销商应立即通知其销往成员国的国家主管机关,并详细说明不合规的详细情况和采取的所有纠正措施。
制造商、进口商和分销商必须根据合理要求以纸质或电子形式向国家主管机关提供所有信息和文件,以证明无线电设备符合《无线电设备指令》的规定。
我们强烈建议您访问欧盟委员会网站,以了解有关《无线电设备指令》的更多信息:
https://ec.europa.eu/growth/sectors/electrical-engineering/red-directive_en
《无线电设备法规》适用于在 UK 销售的所有商品,但大不列颠(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以下简称“GB”)和北爱尔兰的适用条款有所不同。您可以在下方了解有关北爱尔兰(以下简称“NI”)适用条款的更多信息。
《无线电设备法规》适用于无线电设备。无线电设备的定义为:
《无线电设备法规》附表 I 中列出了一些例外情况(其中包括某些航海设备、无线电业余爱好者使用的某些设备)和专门用于公共安全、国防和国家安全活动的无线电设备。
《无线电设备法规》规定了制造商、授权代表、进口商和分销商应履行的义务。
合格声明和合格标志
制造商的责任包括:
进口商应负责确保以下事项:
分销商的责任包括:
贴标和信息
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确保无线电设备带有:
分销商的责任包括确认无线电设备是否带有合格标志、类型、批次、序列号或可识别该设备的其他元素,以及制造商和进口商的详细信息。
如果无法在无线电设备上标明上述信息(合格标志除外),则应将其贴在无线电设备的包装上或写入设备随附的文件中。UK 政府已经发布了关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提供 GB 进口商可追溯性信息的替代方式的指南。请参阅下方的“英国脱欧: UK 政府指南”部分,查看此指南的链接。
此外,无线电设备还必须附带相应的说明、安全信息、合格声明或可访问合规声明的网址。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在 GB 销售的带有 UKCA 标志的商品需要提供符合 UK 法律和标准的特定合格声明。请参阅下方的“英国脱欧: “UK 政府指南”部分,以获取 UK 政府对此发布的指南的链接。
适用情况下,如果某些地区对无线电设备的交付使用或使用授权要求方面有限制,则包装上提供的信息必须可用于识别这些地区。
注册
英国脱欧过渡期结束后,如果无线电设备类型所属分类为不完全受《无线电设备法规》基本合规要求约束的某些无线电设备分类,UK 可能要求制造商进行注册。这种情况下,无线电设备上应贴有分配的注册号。
请注意,根据《北爱尔兰议定书》,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NI 将适用不同的规则。具体而言:
如果无线电设备不符合《无线电设备法规》的规定,制造商、进口商和分销商应立即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使该无线电设备符合该指令的规定,并在适当情况下撤回或召回相关商品。
如果无线电设备存在风险,则制造商、进口商和分销商应立即通知贸易标准机构(或 HSE,他们在工作中会使用此类设备),并详细说明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和已采取的所有纠正措施。
制造商、进口商和分销商必须根据合理要求以纸质或电子形式向 UK 主管机关提供所有信息和文件,以证明无线电设备符合《无线电设备法规》的规定。
UK 政府已经发布了关于英国脱欧后在 GB 和 NI 销售商品的指南。该指南为制造商、进口商和分销商提供了有关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需遵守的合规性要求的信息,包括:
我们建议您查看此指南以及适用于您商品的任何其他特定 UK 政府指南。对于这些法律法规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将如何适用于您的商品,如果您存有疑问,应咨询您的法律顾问。
您可以在此处找到英国脱欧指南:
我们强烈建议您查看 UK 政府商品安全和标准局提供的《无线电设备法规》指南:
https://www.gov.uk/government/publications/radio-equipment-regulations-2017
我们还建议您访问 UK 的 Business Companion 网站,该网站包含有关 UK 商品合规性规则的指南:
https://www.businesscompanion.info/en/get-started
https://www.businesscompanion.info/en/quick-guides/product-safety/electrical-equipment